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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看看你攜帶的東西是不是管制刀具!
對于刀具,不少游客普遍認為只要不開刃的就可以帶上車,因此購買了一些工藝品類或玩具類的刀劍,一些商家推銷時也會承諾“不傷人不開刃就能帶上車”。車站安檢人員告訴記者,管制刀具并不是單純以鋒利程度為標準,長度、材質(zhì)、刀尖角度都是判定標準,如王女士的瓷刀具有刀柄,刀尖角度小于60度,綜合判定已經(jīng)屬于管制刀具中的匕首類。還有一些旅客去嶗山游玩時,會購買各種太極劍回去送給老人晨練用,這類工藝品雖然不開刃、刀尖圓鈍,但是長度上超標,不能隨身攜帶但可以辦理托運。如果攜帶進站,安檢人員都會沒收或代為暫存,因此車站也提醒旅客在購買紀念品時一定注意,盡量不要購買類似的刀具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開包檢查會耽誤時間影響出行。
根據(jù)公安部下發(fā)的《管制刀具認定標準》規(guī)定,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管制刀具。
1、匕首:帶有刀柄、刀格和血槽,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單刃、雙刃或多刃尖刀;
2、三棱刮刀: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;
3、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(跳刀):刀身展開或彈出后,可被刀柄內(nèi)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折疊刀具。
4、其他相類似的單刃、雙刃、三棱尖刀:刀尖角度小于60度,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、雙刃和多刃刀具;
5、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,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、雙刃和多刃刀具。